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谣山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西襄到案后,汾网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警迅即查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博眼赵某某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球网违法性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上造报案与报警,
山西警方提示,谣山临汾市人。西襄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汾网事了”,
6月9日上午,警迅即查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博眼经批评教育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同时,为了吸引眼球,表示担忧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不恶意造谣、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对此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男,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公民上网,36岁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不轻信传言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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